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

非誠勿擾

心言人微言輕,所以某君雖然通過他的
代言人宣告兩次他會親自向所有受害人
道歉,心言始終沒有收到。

唯一收到的,是他的代言人通過另一位
受害人轉來的"道歉信"。信中,某君對
他的"誤會"道歉,卻看不見他為自己的
行為感到懊悔。

心言不介意某君由始至終以匿名者出現,
因為他總有他見不得光的原因。況且他
用甚麽名字,對心言來說也是只是一個
陌生者!

如果某君覺得自己錯得起,不怕錯,
實在無需道歉。

心言雖是女流之輩,是弱者,是受害人,
這容人的胸襟還是有的。
道歉?非誠勿擾!!!

2 則留言:

  1. 心言姐姐:

    好一句非誠勿擾!!!

    毛毛蟲用晒咁多對手向您鼓掌!

    毛毛蟲敬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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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謝謝毛毛蟲的支持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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